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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企业保养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实现十连调 |
2016/11/17 8:53:22 来源:市财政局 打印本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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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,对我市企业保养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进行调整。标准由每月补助1000元提高到每月补助1100元,并从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。这是我市自2007年连续十年对企业保养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费标准进行调整。
根据企业保养人员年龄较大、生活水平低的实际情况,为提高他们生活待遇水平,让其共享改革发展成果,实现老有所养,调整的范围为现仍在企业按月领取生活补助费的原企业保养人员,调整企业保养人员定期生活补助费所需费用,从原渠道列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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